政府采購市場日趨成熟,可供公共消費的貨源充足,采購人將許多采購活動通過詢價采購方式來完成。但是,一些采購人以采購項目適用詢價采購方式為由,采取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辦法,自行隨意采購,逃離了政府采購監(jiān)管,嚴重損害了政府采購聲譽。其突出地表現(xiàn)在:
自定詢價小組
采購人自行確定詢價小組成員,隨意湊齊成員人數(shù),從而“偷梁換柱”、堂而皇之地有權自定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標準。
化整為零
一些采購人將理應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采購項目直接改為詢價采購,擴大采購的隨意性,直接發(fā)包,搞“暗箱操作”;將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化整為零、分段肢解,分解為多個詢價項目,使之達不到法定采購限額標準,規(guī)避招標。
假詢價
有的采購人與“意中人”——某個供應商串通一氣,“量身定做”采購項目,人為地設置“門檻”,惡意排斥、歧視潛在的供應商,明為詢價,實為暗自確定成交供應商。
將早已完成的采購事項,用詢價作“幌子” 來掩人耳目,應付日后檢查。另外,有的采購人默許由某個供應商出面邀請另外幾家供應商參與詢價,私下簽訂“君子協(xié)定”,“同一個鼻孔出氣”,一家做主,幾家作陪,合伙自高而低“梯級報價”,甚至互相抬價,從而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過程秘而不宣
有的采購人為照顧“老熟人”,不公開披露詢價信息,不按法定程序詢價,不透明地運作,詢價暗中進行,私下交易。有的采購人局限于口頭報價,甚至與供應商合謀串通,編造虛假的供應商詢價單來蒙混過關,詢價過程不透明,走過場。這些都侵犯了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有損政府采購“陽光”形象。
結果不公示
因詢價過程不公開,害怕詢價結果“見陽光”,以致詢價結果不公示,缺乏透明度和公開性,難以保證成交結果客觀公正。這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徇私舞弊、權錢交易、鉆政策空子的機會,給違法違規(guī)采購行為以滋生土壤,降低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有損政府采購權威性。
因此,規(guī)范詢價采購行為,堵塞監(jiān)督管理漏洞,維護好政府采購形象,這是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無旁貸的責任。要從詢價采購方式審批、程序執(zhí)行、結果公開三個方面著手進行把關:
把好詢價采購方式的審批關
一是監(jiān)管部門要全面準確把握政府采購市場行情,對適用詢價方式采購的貨物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shù)。二是財政部門嚴格把關采購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對其中所列采購項目與采購方式要逐一審查核對,防范采購人化整為零、濫用詢價,硬化采購預算約束。三是監(jiān)管部門嚴格審核政府采購計劃??床少徣松陥蟮牟少忢椖渴欠衽c詢價采購方式的適用條件嚴格對應,保證條件齊備,把好詢價采購審批關,夯實工作基礎,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堵塞監(jiān)管漏洞。
嚴把詢價采購程序的執(zhí)行關
依照《政府采購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督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嚴格執(zhí)行詢價采購程序,加強詢價采購活動的現(xiàn)場監(jiān)管,依法詢價。一是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的組成要符合法定人數(shù)。二是確定被詢價供應商名單,不少于三家。三是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四是遵循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法定原則。這樣,促使采購人公開披露詢價信息,嚴格執(zhí)行詢價采購程序,把握貨物的質量技術,實行“陽光”詢價,公開操作,確保詢價過程“公開、公平、公正”。與此同時,監(jiān)管部門要強化詢價事后的監(jiān)督檢查,對采購當事人的不良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增強政府采購的權威,真正讓采購人以最優(yōu)惠的價格采購到最實惠的貨物,提高詢價采購質效,更好地滿足采購需求。
把住詢價采購結果的公開關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督促采購人以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將詢價采購結果在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包括采購的貨物名稱、規(guī)格、標準、數(shù)量以及各供應商的報價、詢價小組專家成員名單等,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有效地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現(xiàn)象,從而規(guī)范好詢價采購行為,保護好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好政府采購“陽光”形象。
來源:宋勇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