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六類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可通過網上商城定點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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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1年05月17日
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司法廳近日《關于進一步做好法律服務定點采購工作的通知》,優(yōu)化省直預算單位法律服務定點采購工作機制。
根據通知,對于省直各部門、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且預算金額未超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六類法律服務項目,可通過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定點采購實施。
六類法律服務項目分別為:參與重大決策、重大執(zhí)法決定合法性審查,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參與法規(guī)規(guī)章、黨內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合同;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fā)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參與法治建設相關調研、培訓、督察等。
對于專項工作所需的法律服務,以及定點采購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法律服務,采購單位可通過其他政府采購方式確定法律服務機構。
通知明確了法律服務項目的三項采購機制。
1.采購預算金額未達到50萬元的,可通過直購或競價確定服務機構;達到或超過50萬元的,應當通過競價確定服務機構。
2.選擇直購的,采購單位以工作量、上年度或近期同類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市場成交價作為參考,與擬選擇服務機構進行議價,確定最終成交價格。一個項目可與一家服務機構議價,也可以與多家進行議價,擇優(yōu)確定一家成交。
3.選擇競價的,滿足采購單位全部實質性要求且報價最低的為成交服務機構,但報價明顯低于市場合理區(qū)間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按照《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魯財采〔2020〕34號)有關程序執(zhí)行。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趙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