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某招標公司代理的醫(yī)療器械采購項目公布中標結果后,參加投標的供應商A公司就向招標公司提出了質疑。A公司在質疑函說,它參加的這個采購項目應該是廢標,理由是A公司自己的投標文件因為其中一個技術指標沒有響應招標要求,其投標應該是無效,但評標委員會并沒有做無效處理。A公司認為該項目總共只有三家投標人,自己投標無效后,項目的實質性響應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就不足三家,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該項目應該廢標并重新采購。
招標公司接到A公司的質疑函后,對質疑函進行了審查,查看了其投標文件和報價,發(fā)現(xiàn)A公司報價最高,在被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排名最后;A公司質疑自己沒有實質性響應招標要求的技術指標是允許偏離的指標。招標公司以前所處理的質疑都是質疑人質疑其他供應商的問題,現(xiàn)在是第一次遇到有投標人自己質疑自己的情況。
招標公司內部對于這樣的質疑該如何處理有不同的看法:1:不該受理。因為不符合法律關于質疑的規(guī)定,A公司的權益沒有受到損害,不應啟動救濟程序;2、應該受理并答復。A公司可以自己質疑自己,如果的確是評標錯誤就應該改正。即便評標沒有錯誤,也可以答復,對答復不滿意再投訴。
問題:A公司的質疑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中有關質疑的規(guī)定,是否應該被受理?
點評:A公司的質疑不應被受理。理由:
一、A公司的質疑不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北緱l的規(guī)定明確了供應商提出質疑的范圍、條件、時限和形式。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可以提出質疑,是體現(xiàn)供應商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的一項重要規(guī)定。為了充分保障供應商正確行使這項權利,同時也防止供應商不適當?shù)厥褂觅|疑的救濟權利,對供應商提出質疑的條件和范圍、時限和形式,需要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其中有一個明確的條件就是“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在本案當中,A公司的質疑根本就沒有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沒有提出該項目的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而是質疑自己本應投標無效而評標委員會評判為有效。退一步說就算評標委員會評標錯誤,的確是把A公司的無效投標評判為有效投標,A公司的權益也沒有受到任何損害,反而是其他投標人的權益受到損害,提出質疑的應該是其他投標人而不是A公司自己。
二、A公司在濫用質疑的救濟權利,對于濫用救濟權利的,應當依法不予受理?!霸谡少徎顒又?,出于多方面的考慮,供應商可能會比較隨意地對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等事項,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如果沒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就會使采購人承擔過重的工作量。因此,本法規(guī)定,供應商提出質疑,就必須有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和理由。如果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與質疑供應商沒有關系,或者供應商沒有提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供應商不宜提出質疑;同事同理,采購人可以不受理這種情況的質疑?!保ㄗⅲ赫浴墩少彿ㄡ屃x》一書)
三、A公司提出質疑的目的很明顯就是想“犧牲”自己而達到項目廢標,從而重新采購。A公司看準了該項目只有三家投標人,如果自己的投標是無效的,那么實質性響應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就只有兩家,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在招標采購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一)符合專業(yè)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整個項目就要廢標后再重新采購,該項目的中標結果就當然不存在了。這是一種“自殺式”質疑——通過自己質疑自己應該是投標無效,試圖非法啟動質疑的救濟程序而讓整個項目廢標。對于這樣的“自殺式”質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提高警惕,不能陷入圈套。
四、受理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質疑是違法行為。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質疑堅決不受理,不處理。當然,更加不能與供應商串通,授意供應商提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質疑(如本案中A公司的質疑),進而操縱項目廢標。筆者認為,如果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明知是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質疑而受理處理的,屬于不按照法定程序采購的行為,是違法采購的行為。
五、受理A公司的質疑,對采購項目帶來不利后果。當這樣的“自殺式”質疑被受理,答復后,A公司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就會再一步提出投訴,甚至繼續(xù)行政訴訟等。最后的結果是維持原中標結果,但無疑浪費了很多部門、機關的太多的資源,降低了采購效率,也對其他參加該項目采購的供應商造成了不公平和損失。
法規(guī)鏈接
《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二條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ㄒ唬┓蠈I(yè)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ǘ┏霈F(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ㄈ┩稑巳说膱髢r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ㄋ模┮蛑卮笞児?,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第三十七條 廢標后,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六十四條 采購人必須按照本法規(guī)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政府采購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考核事項外,財政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事項還包括:
?。ㄒ唬┱少徴叩膱?zhí)行情況;
(二)采購文件編制水平;
?。ㄈ┎少彿绞胶筒少彸绦虻膱?zhí)行情況;
?。ㄋ模┰儐?、質疑答復情況;
(五)內部監(jiān)督管理制度建設及執(zhí)行情況;
?。┦〖壱陨先嗣裾斦块T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財政部門應當制定考核計劃,定期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有重要情況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編后:對于上述案例中的觀點,如果您有不同觀點,歡迎來稿討論。此問題投稿郵箱116859499@qq.com)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網(wǎng) 作者:沈德能